財物變賣公告 標次1 [財物名稱] 報廢機車5台(不可再領牌)
物品資訊
一、本案5台車輛已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,不可再領牌使用。
二、基本說明事項
出廠年月:山葉2007年5月(1台)、山葉2008年1月(1台)、光陽2009年1月(1台)、三陽2009年3月(2台);已購置年限:19/18/17年;廠牌:山葉型號:XC125ME、排氣量:125(2台);光陽型號:SJ25HE、排氣量:124(1台);三陽型號:HM12TR、排氣量:125(2台)。
三、依相關規定,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之機動車輛其報廢後之回收、清運、貯存、拆解等行為時,應依規定由領有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」之「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」予以回收,並應要求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,以確保車體妥善回收處理。
四、倘非具有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」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或得標者與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」上所載公司名稱或其負責人其中之一不符、所持之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」上之回收項目經審核非屬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,請勿投標;如得標後因資格不符,本機關不予交貨。
五、依臺北惜物網拍賣網站站規規定,投標者有權至現場審閱拍賣物,於出價前應充分瞭解拍賣物按現狀交付,不具備新品之效用與品質,照片僅供參考,請務必親至現場檢視以現場實車為準。本次拍賣車輛已停放一段時間,若有零件缺少或其他瑕疵,本所不負瑕疵擔保責任與保固服務。售出後不得要求退車退款、主張瑕疵擔保或請求損害賠償,相關運費請得標者自行負擔。
六、有意競標者,可事先來電詢問保管單位:行政課 楊先生 06-7222127轉239 預約至現場看車及評估,再決定是否下標。
七、得標者請先和楊先生聯絡,於得標後10日內繳費並預約(以免承辦人員請假及公出)時間(星期一~星期五08:00~12:00及13:30~17:00)至本所「車輛放置地點」領車。
詳細拍賣內容於臺北惜物網公告資料:
https://shwoo.gov.taipei/shwoo/newproduct/newproduct00/product?AUID=917413
聯絡人:佳里區公所行政課 楊先生 06-7222127轉239。






